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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合新華社電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山西省日前出台了《關於黨政主要領導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的若干規定(試行)》,其中明確黨政主要領導不直接分管幹部人事工作、財務工作等,借錢著力給黨政主要領導行使權力套上一個“制度的籠子”。
  據介紹,黨政主要領導是指全省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整合負債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的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
  《規定》明確,黨政主要領導不直接分管下列工作:幹部人事工作;財務工作;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情趣用品批;物資採購。
  該《規定》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對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協同黨委、政府對規二手製冰機定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行為,要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今年1月份,國家海洋局和安徽省先後提出“一把手”將不再直接分管人財吳哥窟物。反腐學者認為,這一做法正日益成為趨勢。
  有報道說,在領導幹部腐敗案中,黨政“一把手”案約占總數的三分之一。“一把手”腐敗高發的根源是權力過於集中、缺少監督,而將權力分散,使高度集中於“一把手”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分解,濫用權力的空間則會相對降低。
  近日,中央紀委研究室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就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精神進行解讀時指出,要切實強化權力制衡,按照分工負責原則,適當分解主要領導幹部權力,減少主要領導幹部對具體事務的插手干預,積極探索推廣主要領導幹部不直接分管具體事務的制度。
  (原標題:山西黨政主要領導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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